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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根据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文件号西环审【201805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振兴镇兴学村居民区西侧500m处。该厂区建于2014年,设计粮食收储规模1万吨。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建厂至今未投产,伴随着粮食贸易市场回暖,企业决定利用现有闲置厂区及现有建筑,进行粮食(玉米)的收购、烘干 、仓储、销售,粮食收储规模1万吨。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00万元

项目主要工程见表1-1

                     1-1 项目主要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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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及设施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见表1-2.

1-2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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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现定员10人,每年10-次年1月根据实际情况烘干60天左右。粮食仓储、销售工序全年运行。设计年储玉米10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已于201712月委托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已于2018227日由西丰县环境保护局以西[2018]05号文予以批复。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11月对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醒目进行验收监测前的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辽宁硏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于20201114日、1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资料,按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投资共计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的5.0%

环保工程投资情况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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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环保批复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四)该项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排气筒高度目前高度25米,企业承诺202151日之前排气筒整改到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废气为热风炉烟气和生产过程的粉尘。

(1)热风炉烟气

热风炉烟气配备布袋除尘器,烟气经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筛分工序封闭进行,定期洒水。

2、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输送机、提升机、鼓风机、引风机等。

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库房、热风炉房座隔声、吸声处理,管道连接处设置软连接。

4、固体废物

热风炉产生草木灰和降尘40t/a,集中收集外售作为肥料施用农田。

初筛工序产生的玉米芯、玉米皮等杂质200t/a,及时收集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运往西丰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厂家现场维修后收集带走,本单位不贮存。

环评批复要求主要环保设施及实际建设与落实情况:

3-1环评批复要求主要环保设施及实际建设与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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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粉尘治理设施

1.1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有组织排放

因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未检测排气筒进口。

1.2无组织排放

分工序设施防尘覆盖原材料堆场设置指苫布防尘,防尘设施设备可以达到环保要求。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2噪声设施

设置基础减振,库房及热风炉房安装隔声门窗,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生活污水

防渗旱厕,定期委托清掏。

4固体废物

热风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草木灰和降尘集中收集出售;清理工序杂质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有组织排放

2020111415日对该公司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有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生物质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 mg/m3NOX200 mg/m3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排放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2、无组织排放

2020111415日测试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2天,每天4次,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扩、改二级标准(场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3、噪声

2020111415日对该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2天,昼间、夜间1次,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东、西、北场界执行2类: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南厂界执行4类:昼间70 dB(A)、夜间55 dB(A)),噪声各点位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在企业生产负荷在80%以上时,本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都达到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距离居民区较远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暂存处理,定期委托清掏。

热风炉产生生物质渣40t/a,集中收集外售作为肥料施用农田。

初筛工序产生的玉米芯、玉米皮等杂质200t/a及时收集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

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运往西丰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厂家现场维修后收集带走,本单位不贮存。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逐一进行了整改,经确认各项环保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批复一致,都已经得到落实,各项环境指标经监测全部合格,可以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企业法人和环保责任人,在平时生产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燃生物质热风炉只能燃烧生物质,定期更换布袋除尘器,使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满足设计要求及环保要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2020129

 

 

 

 

 

 

八、验收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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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西丰县广兴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