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09月17日,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为昌图下二台乡赵家村三组采石场,2019年3月15日正式更名。该公司共有两个分场,南北分场现有工程设计年产3.1万t/a大理岩石材,扩界后新增开采规模14.9万t/a,合计共开采规模18万t/a,表土废石年产生量为33000吨。该采石场已投产运行多年,2017年9月,委托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采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昌图县环保局的批复,取得批复以来,由于资金原因,该采区一直未进行正常生产,本次扩建工程拆除现有设备,全部重新购置新设备。
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项目选址于昌图下二台乡赵家村进行大理岩石露天开采项目矿区面积39200m2,年开采18万万吨。
该矿区现有职工10人,扩建后不新增员工,每年3月~11月生产,年生产约240天,每天工作8小时。爆破作业时间为中午11:30~12:30。
(二)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2017年9月,该公司委托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该公司委托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昌图县下二台乡赵家三组采石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2019年04月,企业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昌图翊滕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5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整个扩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
露天开采过程中,露天边坡受雨水冲刷可能会塌方,排土场堆积的剥离土石受雨水冲刷可能会形成泥石流;在露天境界外及排土场外设置截水沟,将自然降水引出露天境界外及排土场外,避免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发生;在开采是最终境界四周布置监控点,雨水季节加强监控测量,及时预报边坡稳定情况;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拦石坝,在坝是一端设溢流槽,压实后覆土植树种草,种植易生长的灌木和草,恢复矿山原有植被,避免水土流失和泥石流发生,防止泥石流对下游山溪、构建筑物及农田的影响;采取湿式破碎、湿式筛分以及路面经常洒水等措施,减轻粉尘污染,保护农田、农作物;开采时合理选择边坡角和安全平台宽度,严禁在边坡上进行各种非法采挖活动,保证采场最终边坡的稳定;对开采过的矿山实行即时恢复,即边开采边恢复、绿化,有效防止水体流失、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严禁非法毁坏树木。土地复垦要达到75%以上;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和时限进行施工,采取工程护坡、拦渣坝等工程措施以及栽植灌木丛等生物措施,尽量减少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不引进非本土生物物种,避免引起物种间竞争;严禁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大矿小开、破坏浪费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在露天境界外设置截水沟,将自然降水引出露天境界外及排土场外,避免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发生。在开采的最终境界四周布置监控点,雨水季节加强监控流量,及时预报边坡稳定情况。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拦石坝,防止泥石流对下游山溪、构建物及农田耕地的影响;关闭矿山,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二)污染防治措施和处置设施
1、废气:采装过程采取洒水和设置挡板来抑制粉尘飞扬;破碎过程中,破碎机系统采用洒水降尘和除尘器收尘,破碎及筛分设备厂房全部封闭,并配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且高出周边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堆料场覆盖无纺布和草帘,作业场地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途经上峪村敏感区时减速慢行;运输车辆经常检修维护和保养,燃烧清洁燃料,严格执行国家车辆报废制度。如果车辆尾气检测不达标,应安装尾气净化器。
2、噪声:矿石运出途经下二台子村,整个运输过程汽车要减速、减少鸣笛,定期平整路面。爆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爆破,大约1个月爆破1次,爆破时间选择在白天中午11:30~12:30。
3、固体废物:矿区最终产生废水、表土33000t/a。排土场位置选择在矿区的凹陷区,推平压实覆土植树,表层剥离土分区堆放,用于复垦。空压机废机油加入钎杆润滑,运输车辆在修理厂更换机油,无暂存,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
4、水:生产废水用于凿岩、爆破、装运喷洒及道路洒水降尘,全部自然蒸发。职工生活用水排入防渗旱厕,粪便污水定期清淘用做农肥,洗手等污水用于项目内洒水抑沉,不外排。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4.1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经实际检查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安装、施工质量良好,运行稳定、正常。各种环保设施都有专门的运行、检修和管理机构,并有运行、检修、维护记录,环保设施运转率达100%。
4.2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运行效果
矿山开采方式由上至下、由顶至底,分层进行开采,采用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机械铲装,自卸汽车运输。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矿山剥离的表土堆放在矿区临时堆土场用于已开采矿区的修复。生产过程中严格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
开采矿区边界设置排水沟,沿矿区运输道路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采场进入道路一侧设置的沉淀池,冲刷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矿区道路洒水。.
4.3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处理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受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14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监测结果可以反应正常排污状况。
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LNYJ-HY-2020-0803)中的监测结论表明: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消、隔声及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矿区周边噪声、粉尘、爆破影响范围内敏感目标及运输路线两侧受噪声、粉尘影响村庄村民等。对生态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该矿山为露天开采,根据矿山的开采设计,该矿山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露天采场、废石堆场。露天采场、废石堆场等工程占用林地,会使现有地形地貌发生改变。
本项目所在的区域,野生种类较少,项目的运营不可避免地破坏栖息和生活在附近的动物生境,运营期的设备产生的噪声将影响动物的栖息,使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领域减小,车辆的增加使动物的安全性下降,致使本地区野生动物包括鸟类迁移至森林深处。因此,建议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矿区用地,采矿生产过程中,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场区中心地带内,避免和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另外,由于采矿生产将有矿石、废石及排土场堆存,并且需采用运输车辆运输,其产生的扬尘将对野生动物的生境产生影响,即破坏绿色植物的生长,影响野生动物觅食,因此,建议企业对堆场和矿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扬尘产生量,减少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影响。
本矿山所在区域森林资源丰富,该工程占用面积大,破坏林地。建议企业在矿山开采时,采取边开采边恢复措施,对开采过的场地填平,并进行植树造林,树种可采取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搭配栽种,可先种植速生树种等;
同时,闭矿后,在矿山采场、堆场等占地内采取必要的生态恢复措施,可对本项目开采过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则在整体区域环境上,林木蓄积量及面积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质量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环境空气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经核查,本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存在,基本符合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文件要求的内容。
七、后续要求
(一)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
(二)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昌图县下二台乡赵家三组采石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项目,部分验收手续未找到,企业尽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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