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6月7日,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辽宁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铁岭市铁岭县凡河镇红光村。本公司是一家橡胶制品制造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橡塑制品、机械加工及塑料制品等。该公司总占地面积2920.5m2,年产橡胶件145t、塑料产品50t。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硫化工序三班工作制,其他工序为一班工作制,全年生产312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1月由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了铁岭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铁县环审函【2018】015号)。
2020年5月7日,该单位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4.3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比1.4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环评建设1t/h燃生物质锅炉,实际建设为0.5t/h燃气锅炉。
2.2该单位食堂停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3.1废气
本项目在密炼(混炼)、开炼(热炼)、返炼(同开炼)、挤出及硫化等过程中,将产生非甲烷总烃及炭黑粉尘。在生产车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工序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率>80%)、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率90%)及引风机(引风量1000m3/h)。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在密炼机上方安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再经炼胶工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设置1台0.5t/h的燃气锅炉用于取暖,年燃烧量天然气量约为15000m3。
3.2废水
本项目总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约为528t/a,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收集,定期清掏。该公司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网进行防渗处理;厂区、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内的炼胶机、切胶机、成型机、挤出机、磨边机、硫化机、修边机、车床等,产生生产噪声。
车间采用通风隔声窗,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墙体采用隔声措施,固定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靠近车间中部、厂区中心一侧布置。夜间禁止生产。车间引风机出口设消声装置,风机置于隔声间内。排气筒风道在转变处加装隔振导流板。
3.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碎胶条及不合格胶条回用于炼胶工序,废边料及不合格产品出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出售用于铺路,草木灰出售作肥料,生活垃圾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5应急预案
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11221-2021-076-L。在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11221-2021-076-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
依据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生产工艺粉尘及有机废气排放符合标准。
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标准要求。
3、噪声
依据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噪声各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碎胶条及不合格胶条回用于炼胶工序,废边料及不合格产品出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出售作肥料,草木灰出售作肥料,生活垃圾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中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了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该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工作。
2、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管理。
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2021.6.4铁岭市康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第二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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