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鹿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西丰县鹿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3月10日,西丰县鹿城加油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西丰县鹿城加油站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乐善村,总占地面积2055平方米,使用面积336平方米, 并设有罩棚、办公室、辅助用房等设施。
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埋地式双层汽油储罐4个,汽油罐2个,各50m3,柴油储罐2个,各50m3,折算后共计150m3,卸油端安装一级油气回收系统,柴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2个),汽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2个),汽油加油机安装二级油气回收系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08年9月投产使用,于2008年9月9日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2008年9月10日西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11月28日在西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见附件8。
2019年11月企业进行了埋地式双层储油罐改造,2019年11月进行了油气回收系统改造。
2021年3月委托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1年3月3日、4日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西丰县鹿城加油站进行了验收监测,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项目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6%。
(四)验收范围
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
安装一级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和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
(三)噪声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科学规划进站车辆,车辆夜间加油进出站内时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储油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产生量较小,根据不同情况,3—5年进行储油罐清理,清理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收集、运输、处置,不在加油站内存储,不外排。本项目2019年完成埋地式双层罐改造,至今尚未进行储油罐清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019年完成埋地式双层油罐改造,安装有油罐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没有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2.废气治理设施
经监测,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表2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经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储油罐油泥在进行储油罐清理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收集、运输、处置,不在加油站内存储,不外排。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项目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日常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施连续、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议预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附后。
西丰县鹿城加油站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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