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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91日,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租赁辽宁纽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新建焙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主要从事石墨电极的焙烧加工,可年产高功率石墨电极3万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该企业共有职工300人,8小时单班工作制,全年生产36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911月由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调兵山市环境局的审批(2019123日)(调环发【201938号)。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7.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焙烧车间及其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3.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焙烧烟气、冶金焦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

焙烧炉烟气净化配置一套电捕焦油器烟气净化系统。电捕焦油器净化系统工艺流程:从炭素焙烧炉排出的高温烟气,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汇集到主烟道,经过风量调节阀,进入管式冷却器,其作用是雾化增湿,雾化水与烟气接触,一方面可去除烟气中颗粒较大的粉尘,达到预处理作用;另一方面又可降低烟气温度,使烟气温度保持在80-90℃,降低了烟气比电阻,便于颗粒物和沥青烟在电场中荷电;预处理后的烟气进入电捕焦油器,烟气颗粒在捕集器内荷电、收集,净化后的烟气,在引风机作用下,由烟囱高空排放。捕集到集尘极板的烟尘颗粒和焦油沥青沿极板流入除尘器下部的集灰室中。

本项目筛分工序有粉尘产生,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SS、氨氮,对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3.3噪声

将焙烧炉及其附属设备(风机等)设置在单独的房间或区域内,炉窑主体采取减振措施;其附属设备风机等设备主体与管道连接部位采取软连接,风机安装消音器等降噪设备,同时其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电捕焦油器设置在车间内单独区域,其配备的风机、水泵等与管道连接部位采用软连接,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管道外壁包裹软性吸声材料。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固废种类多,且产生量较大。

一般固废:焙烧废品、废填充料、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分类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电捕焦油尘泥、设备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废间内,委托辽宁永润石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4.1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经实际检查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安装、施工质量良好,运行稳定、正常。各种环保设施都有专门的运行、检修和管理机构,并有运行、检修、维护记录,环保设施运转率达100%

4.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4.2.1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消、隔声及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3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处理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856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监测结果可以反应正常排污状况。

辽宁研继环境污染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LNYJ-HY-2020-0801)中的监测结论表明:

1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烟尘、沥青烟、SO2NOX、苯并[α]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SO2NOX、苯并[α]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的COD、氨氮、悬浮物符合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验收标准。

、验收结论

经核查,本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存在,基本符合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文件要求的内容。

、后续要求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

()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台账管理。

 

、验收人员信息

 

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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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1铁岭道合巨利石墨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pdf